展示廳110上半年尚有5/28~6/8(12天)檔期可申請。
請洽研推組林先生,電話:8034473轉207。
本館如遇重大活動,本館有保留優先使用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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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申請者請先來電登記。申請需備妥下列文件:
1.展覽活動申請表。
2. 八張代表作品照片電子圖檔(JPG 檔),請勿用word檔。代表作品電子檔,檔名請寫--代表作品1-作品名稱。依序共需有8個代表作圖檔。其它送審作品電子檔,檔名請寫--展覽作品1、展覽作品2…(件數要超過申請展覽件數的一半)。
3.展覽主題介紹 (附上範例供參,送件請用word檔)。
4.展覽者簡介與經歷(附上範例供參,送件請用word檔)。
5.創作理念(附上範例供參,送件請用word檔)。
6.申請展出件數一半以上作品照片電子檔,例如預計展出40幅作品,則請提供20幅作品電子圖檔(含8張代表作)。
7.申請者為個人名義者需檢附身分證影本;協(學)會申辦者應檢附立案證明文件;學校(機關)名義申請者應來函申辦。
**以上資料請寄至lin0918@mail.kmseh.gov.tw或燒成光碟,寄送至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 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研究推廣組 林先生收,並來電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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