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1期教育推廣班研習費300元補助
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 本期學員上課達全期1/3(課程未達1/3即辦理退費者,不得申請本補助,若已申請則須繳回補助款)。
(二) 「設籍高雄市」之 (1)中低收入戶、(2)身心障礙者、(3)原住民、(4)新住民、(5)65歲以上(民國49年次3月以前出生)。
(三)以上身分者需檢附足以證明之文件(如身分證、中低收入戶證明、戶口名簿(戶籍謄本)、身障證明等)。
二、受理日期:3/10(一)~3/19(三)。週一至週五上班日8:30-12:00;14:00-17:00(依送件先後順序核給,額滿提前截止)。
三、受理地點:本館二樓輔導組。
四、名額:
(一) 總名額40位。
(二) 65歲以上補助15位,其餘四類合計25位,依申請順序審查合格者予以補助。超過上述各類名額時,得予以「候補」,俟申請截止後,在總名額內依序遞補。
(三)「候補者」於3/21通知有無獲得補助。
※溫馨提醒:請留意申辦期限,先到先贏,額滿為止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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