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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『本館場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』規定,本館演講廳出租予外界團體或個人時,為確保借用單位使用品質及維護付費者之使用權利,演講廳辦活動時,因桌球室之使用與人員出入,均會影響到演講廳活動之舉辦,故暫停開放。